基础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来源:管理员
各班级: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白沙路支行商议,2024年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于9月启动。其中对于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2000元以上的学生,原则上建议2024年不再申请贷款。
由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为了响应国家积极号召,同时为方便学生申贷和还贷,鼓励学生首先申请生源地贷款。因为无论是贷款条件还是申请流程,生源地贷款优于校园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申请入口:https://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服务电话95593。特别提醒:生源地贷款申请通过后,要在开学后1周内把回执交给基础学院学工办(图书馆西703-B办公室),学工办收集后交至总院。总院至少需要1周的时间进行批量录入与复查核对,如果学生个人不交或交得太晚,导致未录入,那么国开行系统就视为学生自主放弃贷款。被视为自己放弃贷款的学生如果还需要贷款,因之前审核通过,有贷款额度在,可在国开行系统重新申请下一年的。但是错过的那一年的贷款是补不回来的。
生源地无法办理贷款或申请生源地贷款失败的同学,仍可在下学期开学初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正常发放确认表;
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需本人签字);
5.村或社区关于学生家庭困难的证明(需盖章);
6.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7.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至少有父母一方在的户口本正本复印件(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传真件无效)
8.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带学生卡到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大厅一体机上自主打印、新生此项为录取通知书)。
以上1-6详见班级群内附件内容,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将以上复印件按1-8顺序用回形针固定成册。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科生原则上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总金额不超过64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总金额不超过60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制情况进一步确定。
四、做好各类贷款处理工作
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以下五类,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告知学生确定好相关类型,再进行填报。
(一)老生新贷
申请对象:之前从未申请过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或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发放完毕”且总发放金额未超过64000元,下一学年需要申请就学地助学贷款的在校老生。
(二)正常发放
申请对象: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不打算暂停贷款的老生。
(三)重新放贷
申请对象:贷款合同状态为“已停贷”且因家庭经济条件或贷款资格重新符合等原因重新需要申请就学地贷款的老生。
(四)老生停贷
申请对象: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因经济好转或贷款资格不符等原因暂停贷款的老生。
注:如贷款额度已发放完,银行会自动停贷,学生无需办理停贷。
(五)新生新贷
申请对象:2024年已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新生。
前三类学生如在下学期审核中无法通过贷款资格审核,即发现上一学年不及格必修课程超过1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出现不合格指标或有违纪处分记录,根据情况将取消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做老生停贷处理。
五、 贷款审批
1. 二级学院对学生的贷款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意见应包括学生日常消费是否节俭、上一年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详情等,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确定通过贷款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移交学工部;
2. 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上交的贷款材料进行汇总与复查,复查合格材料交经办银行审批。
3. 各二级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错报漏报,以免影响学生贷款发放。
六、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9月13日前,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请以“XX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材料”命名发送到yuanling303@qq.com;纸质版送至图书馆西703-B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地点:图书馆西703-B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712670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基础学院学工办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