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6 来源:管理员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积极培育自立自强、励志向上、感恩反哺的精神,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在籍四年级学生(满6学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诚实守信、生活简朴,并在本学年或者上学年被认定为资助对象;
(四)每学年非学业因素总评指标无不合格项且有4项及以上为“优秀”或者“有”,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均为优秀等级。
(五)每学年总积点分名次均在同专业年级前25%;
(六)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七)前三学年中,累计获得以下奖项3次及以上,其中获得过项目3-6项者优先:
1.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获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
3.参加A类国家级或B类一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含铜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5名);
4.参加A类省级或B类二级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含银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5名);
5.科研成果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则向后顺延一名);
6.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同等条件下,同专业年级总积点分高者优先。
二、评比名额
基础学院1名。
三、评审程序
(一)9月26日-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并于9月29日上午10点前先将申请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基础学院学工办,纸质版10月8日下午3点前上交。
上交材料如下:(附件详见班级群)
1.《2023-2024学年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汇总表》
(纸质版和电子版)
2.《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
3.个人简要事迹(电子版+纸质版)
内容要求:个人简介(100-200字,生活照)+个人事迹(分篇章)+寄语学弟学妹+师长点评(可参考模板)
4.以助学·铸人·筑梦为主题,结合四年自身资助经历,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电子版),题目自拟,字数2000字之内。
5.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二)基础学院对班级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报学工部。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后名单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示一周。
(三)11月-12月,开展事迹宣传与报道工作。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助学金四者互不可兼得。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63712670
地址:图书馆西703-B
邮箱:yuanling303@qq.com
基础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