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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 2020学年学费减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1 来源:黄远玲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学年特困生学费减免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并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金额

特困学生的学费减免主要为半免,学费减免额度为该生当年注册费的一半,名额为8名。(生命基础共有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违纪处分,上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评价项目;

(二)就读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补考后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

(三)因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其它突发情况,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且确属一时无法解决,以致影响到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四)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六)新生须符合“绿色通道”入学条件。

(七)上学年文明寝室卫生总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评选进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申报表,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或其他同学组成的5人左右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学工办审核。

(三)学工办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纸质稿)、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四)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会进行最终审核,在推荐学生申报学费减免时尽可能会考虑当前有欠费且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

2. 学费减免工作会依据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结果,尽可能避免重复资助。

3.学费减免上交材料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下午14点前

上交地点:生命楼230(上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联系人:黄远玲,联系电话13566529564,电子材料发送邮箱:yuanling303@qq.com)

上交材料:

(1)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2)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4.评比中如有疑问,请向辅导员黄远玲联系咨询。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5.院学工部也将设立评奖咨询与监督岗,联系地址与方式:师生活动中心207,0574-87600695(郑老师),电子邮箱:1427495398@qq.com,以保证学生评奖工作顺利进行。

                          

基础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