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 2019-2020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1 来源:黄远玲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积极培育自立自强、励志向上、感恩反哺的精神,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在籍四年级学生(满6学期);
2.诚实守信、生活简朴,并列入本学年或者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每学年非学业因素总评指标无不合格项且有4项及以上为“优秀”或者“有”,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均为优秀等级。
4.每学年总积点分名次均在同专业年级前25%;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7.前三学年中,累计获得以下奖项3次及以上,其中获得过项目3-6项者优先:
(1)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获国家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3)参加A类国家级或B类一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含铜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5名);
(4)参加A类省级或B类二级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含银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奖排位前5名);
(5)科研成果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则向后顺延一名);
(6)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文艺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同等条件下,同专业年级总积点分高者优先。
(备注:具体请以学生手册为准。)
二、评比名额:1名。(生命基础共有名额)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
2.二级学院对班级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报学工部。
3.院长特别助学金材料上交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下午14点前
上交地点:生命楼230(上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联系人:黄远玲,联系电话:13566529564,电子材料发送邮箱:yuanling303@qq.com)
上交材料如下:
(1)《2019-2020学年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2019-2020学年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汇总表.xls
(2)《科技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院长特别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3)个人简要事迹(电子版+纸质版)个人事迹参考.docx
内容要求:个人简介(100-200字,生活照)+个人事迹(分篇章)+寄语学弟学妹+师长点评
(4)以助学.铸人.筑梦为主题,结合四年自身资助经历,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2000字之内(电子版)。
4.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后名单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名单后报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院公示。
4.开展事迹宣传与报道工作。
四、发放办法
1、除国家助学金外,原则上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助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奖学金发放遵循就高原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助学金四者互不可兼得)。
2、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不得用于请客或购买奢侈品。
基础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