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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3 来源:管理员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学工部《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工〔2023〕45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


二、评定名额、等次及受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其中一档助学金每名金额为5500元,二档助学金每名金额为2860元。退役学生为资助对象一档的,建议申请一档国家助学金,金额为5500元;退役学生为资助对象二档的,建议申请TYSB国家助学金,金额为3300元。


三、助学金资助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项,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

3.当年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生活俭朴;或者是虽没被认定为当年的资助对象,但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生活简朴。

(二)其他条件:

1.一档助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五类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二级学院认定可享受一档助学金的。③一档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科技学技术学院资助对象一档的学生。

2.二档助学金必须是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院认定可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


四、助学金评审程序

1.10月23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下达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

基础学院具体名额如下:

一档助学金名额7个

二档助学金名额10个

2.10月23日-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未认定资助对象的同学请附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且需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3.基础学院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具体名额,对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和受助档次,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上报学工部审批。

4.总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市资助管理中心。


五、具体上交材料说明

纸质材料:

(1)附件1:申请表(未认定贫困生同学请附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且需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盖章)1份。

(2)附件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1份(班主任签字)

电子材料:

附件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上交说明:10月25日下午5点前,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图书馆西703学工办,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uanling303@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63712670

地址:图书馆西703学工办

若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学工部资助中心赵老师:电话:0574-87600533,地点:师生活动中心222。


附件1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


 

                                    基础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