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杨咏曼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来源:管理员
各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评比条例》,特制定评比细则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范围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档资助对象。
三、奖助学金金额及名额
基础学院名额1名,资助金额3000元/人。
四、评比条件
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档资助对象;
2.学习刻苦,诚实守信,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就读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上学年学习积点分在所在专业(学科大类)同年级前50%;新生高考成绩在所在专业(学科大类)前20%;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考虑,未曾获得过此项奖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11月8日,学院下达杨咏曼奖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1月8日-11月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
3.各二级学院根据杨咏曼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和二级学院分配的具体名额,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和受助档次,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的申请材料二级学院盖章后报学工部审批。
4.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最后确定并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六、具体上交材料说明(附件见班级群通知)
纸质材料:
1.《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审批表》1份
2.感谢信1份
电子材料:
1.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杨咏曼奖助学金汇总表》1份
2. 感谢信1份
上交特别说明:
11月13日下午4点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uanling303@qq.com。纸质版先不交,纸质版待电子版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63712670
地址:图书馆西703学工办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基础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8日